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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工学校生产实习教学管理规范(试行)
已阅[0]次 [06月28日 00:53]

  内容提示:

    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

    教材的选用

    教学进程计划的编制

    学期授课计划(指授课进度计划,下同)的编制

    教学日志

    备课

    课堂教学

    教学研究

    成绩考核

    教学工作检查

    生产实习安全教育

    教师任用与考核

    (一) 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

    1. 生产实习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是组织生产实习教学工作的指导文件,执行过程中必须保持其严肃性。

    2. 学校必须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实施性的生产实习教学计划,经主管校长审核同意后方可实行。

    3. 生产实习指导教师及教学工作人员,必须按照生产实习教学大纲进行教学,原则上不得压缩生产实习教学的时间和内容。

    (二) 教材的选用

    1. 要根据生产实习教学大纲选用统一编印的教材。若无统编教材,可选用基本符合大纲要求的教材、自编讲义及实习指导资料。

    2. 选用教材和自编讲义,由生产实习教研组研究,经实习工场主任、教务科长同意,并报主管校长批准后采用。

    3. 凡采用的教材和讲义应在开课或实习前发给教师备课使用。

    (三) 教学进程计划的编制

    1. 实习工场要根据学校的实施性教学计划和实习条件提出下学期的生产实习教学进程(周数、课程或工种、时数)计划和实习指导教师的安排及任用,经主管校长批准后执行。

    2. 对下厂实习的班级,要做到定课题、定学时、定岗位、定师傅、定考核。

    3. 实习工场(教务科)每学期前向教研组下达教学计划和教学任务,明确任课实习教师和下厂实习的带队教师。

    4. 实习教学进程在计划执行中,不得任意变动,如需要调整时,必须经实习工场主任和教务科长同意,报主管校长批准。

    (四) 学期授课计划(指学期授课进度计划,下同)的编制

    1. 生产实习学期授课计划是学习指导教师进行生产实习教学工作的依据,是教学的基本文件之一。实习指导教师应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及教学进程,编制生产实习学期授课计划,内容包括教学顺序、时数、内容、方式等。

    2. 实习指导教师应在学期前,编制学期授课计划,经教研组讨论后,由教研组长签字,实习工场主任审核同意后执行。

    3. 生产实习学期授课计划在执行过程中,实习指导教师如果对教学内容有少量调整,须经实习工场主任和教务科长同意,报主管校长批准后方可调整。

    (五) 教学日志

    1. 生产实习教学日志是重要的教学记录。实习指导教师授课后要认真填写并签字,它包括授课时间、内容、实习设备、安全、学生表现、课日发生的偶发性事件及处理方法和效果等。

    2. 学校要根据生产实习教学日志检查学期授课计划的执行情况,分析和研究生产实习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3. 学期结束后,生产实习教学日志由实习工场、教务科装订存档,统一保管,毕业后保存三年。

    (六) 备课

    1. 实习指导教师备课是保证生产实习课教学质量的前提,必须认真备好每一次课,不准上无准备的课,不准无教案上课,不准用旧教案上新课。

    2. 生产实习指导教师根据学期授课计划的统一要求,在授课之前按照课堂教学环节抉定教案,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教学方法、重点、难点、工艺要求等,详细安排各种生产实习指导的要点的操作要领。

    3. 实习指导教师应钻研教学大纲,弄清本课程的教学目的、教学要求,充分做好实习材料、设备、工卡量具、图纸及有关技术资料和学生实习位置的安排。

    4. 严格教案检查制度。生产实习指导教师的教案在上课前由教研组长检查签字,教研组长的教案由实习工场主任或教务科长检查签字。

    (七) 课堂教学

    1. 校内生产实习教学

    (1) 生产实习教学要做到课堂化。实习指导都要按照课日授课计划的程序,通过讲课、示范操作、指导、作业考核、总结等形式,使学生获得实际操作技能、技巧和提高思想觉悟。生产实习教学一般可分为入门指导、巡回指导、结束指导三个主要环节进行。

    (2) 入门指导是生产实习课堂教学的起始环节,是实习指导教师根据课日授课计划,在生产实习操作前所进行的组织、讲解、示范操作等教学过程。内容包括说明课日的生产实习任务、讲解与分析工艺、提出质量标准和工时定额的要求;说明设备、工具、附属装置的准备和应用,材料、辅助材料的合理选择方法;实习指导教师示范操作(连续动作、分解动作),并讲解每个动作的要领、注意事项、安全操作规程等。

    (3) 巡回指导是实习指导教师入门指导以后对学生进行的个别或集体指导。实习指导教师要逐个机台(工作地)检查学生操作前的准备工作是否符合要求,操作过程中的操作方法、姿势是否正确,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使学生正确掌握和熟练操作技能。

    (4) 结束指导是在课日教学结束前把学生集中起来进行总结,着重总结课日教学任务的完成情况、学生操作技能掌握程度、零件(工件)加工的质量、安全文明生产及劳动纪律等方面情况,肯定成绩,找出不足,并指出今后需改进的问题。

    (5) 在实习课堂教学中,实习指导教师要加强学生的纪律教育,表场先进,以达到端正劳动态度,提高工作效率,搞好文明生产,遵守操作规程,提高实习产品质量的目的。并把学生的实习情况记录下来,填入生产实习教学日志,作为平时考核的依据。

    2. 校外生产实习教学

    (1) 加强校外实习的组织领导。学校与厂方要建立统一的实习教学领导小组,团结协作,密切联系,保证实习教学计划的完成。

    (2) 做好校外实习基地的选择。要搞好校外实习,选择好实习基地是关键。学校要根据自己的专业(工种)实习的要求,对工厂进行详细调查,了解工厂的设备,产品是否符合或基本符合生产实习教学的要求,以此选好实习基地,并保持相对稳定性,建立长期的协作关系。

    (3) 要保证下厂实习质量,除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安全教育、纪律教育外,还要同厂方签订合同,做到“五定”,即定计划、定岗位、定师傅、定操作、定考核。

    (4) 下厂实习前学校应与校外实习现场(工厂、场、店、车间)共同制定实习计划,实习指导教师要经常深入现场,密切与现场负责人及师傅的联系,帮助学生解决实习中出现的问题,保证实习教学计划的完成。

    (5) 实习指导教师要汇同厂方工程技术人员共同研究制度课题,落实生产实习计划方案,共同做好生产实习教学的物质、技术、设备等方面的准备。

    (6) 对学生生产实习成绩的考核,应由学校和厂方共同确定考试课题、方法、方式、时间和评分标准,由双方组成的考试委员会组织考务工作。

    (八) 教学研究

    1. 生产实习教育理论和生产实习教学法的学习与研究是提高教师业务水平,保证生产实习教学质量的重要措施,学校要根据实际情况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做到有内容、有纪录,保证出席人数。

    2. 生产实习教学研究的内容,应包括教育理论和教学方法的学习、切磋技术技能、教学评议、教书育人等。

    3. 在组织学生下厂实习中,实习指导教师要积极参加工厂的技术革新和技术改造,主动学习新成果、新技术。

    4. 学校要支持和鼓励实习指导教师总结教学经验,积累教学资料,有计划地编写生产实习教学讲义和生产实习教学卡片。

    (九) 成绩考核

    1. 生产实习成绩考核分为平时考查、实习结束考试、毕业考试或单工种结业考试、技术等级考试等形式。

    2. 平时考查由实习指导教师根据在实习教学过程中,对学生的学习和操作情况进行的综合考查评定,并组织填写“学生生产实习总结报告”。

    3. 实习结束考试,由实习工场统一组织有关实习指导教师命题,并制定评分标准。

    4. 毕业考试(单工种结业考试),由学校组成毕业考试领导小组根据技工学校的培养目标和各专业的技术标准,分别进行应知、应会的考试。

    5. 技术等级考试,根据省劳动厅的有关文件执行。

    6. 考试、考查成绩应尽量采用百分制,对不便采用百分制的科目可采用优(90—100),良(80—89),及格(60—79),不及格(60分以下)记分方法。

    7. 学期成绩的评定,日常考核占20—40%,期末成绩占60—80%,总评成绩不及格者,在下学期初准予一次性补考。记分时应注明“补考”字样。

    结业成绩按各学期平均计算,或按各学期教学比重计算。成绩不及格者可准予一次性补考。

    毕业实习成绩若应知、应会均及格,则其成绩按各占50%评定;若应知、应会中有一方面不及格者,记为不及格,不及格者可准予一次性补考。

    8. 因故不参加考试者为缺考,下学期初准予一次性补考,成绩按试卷实得分数计算。

    9. 无故不参加考试为旷考,旷考和考试作弊者,按零分处理不予正常补考。

    10. 考试结束后,实习工场及时汇总学生成绩,送交学校教务科,并统一登记造册,妥善保管。

    11. 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应建立各专业(工种)的试题集(库),以不断总结考试经验,提高教学质量。

    (十) 教学工作检查

    1. 为提高教学质量,学校应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实习教学进行检查,检查的内容包括教学组织、教学管理、教学效果、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2. 生产实习教学检查可采用听课、座谈、听取汇报、参加教研组活动及教案、试卷、实习工件的抽样分析、有关资料的查阅、同工种技术表演赛等方式纠正。

    (十一) 生产实习安全教育

    1. 生产实习的安全工作是进行正常生产实习教学的保证,是关系到人身、设备等安全的大事,应予高度重视,实习工场要制定各项安全技术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要有专人负责,消除事故隐患,杜绝人身、设备事故的发生。

    2. 学生在下厂实习前,要按规定要求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进行安全技术规则考核,不及格者不准参加生产实习。同时,实习指导教师要把安全技术教育贯彻在生产实习教学的始终。

    (十二) 教师任用与考核

    1. 生产实习指导教师实行聘任制。应聘的实习指导教师必须具备中级技校毕业以上的文化程度和中级以上操作技能,思想进步,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热心于教学工作等条件,根据本人所学专业和条件,经学校考核合格后方可聘用。

    2. 凡被聘用新担任的生产实习指导教师在上课前必须进行试讲。由实习工场主任、教务科长、人事科长、主管校长及有关实习指导教师组成评议组,通过听课、评议,确定被聘教师是否合格,合格者方可任用。

    3. 在校外生产实习,聘请生产实习指导教师时,应聘请思想作风好、操作技术水平高,并有一定的技术理论水平的人员担任。

    4. 加强对实习指导教师的考核,考核的结果存入本人业务档案,作为晋级、评定教师职务,评比先进的依据。

    5. 实习指导教师业务档案的内容:历年任课量、教学态度、教学水平,教学效果、教书育人、研究成果、奖惩情况。

    [详见广东省劳动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技工学校教学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1997年3月13日粤劳研[1997]62号)》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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